A_hongyanxue(好居网用户) 3392天前 / 阅读 :
【好居家电网】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的一家商场中,其销售的空气净化器产品“空气新鲜机”宣称具有净化空气及清楚甲醛的效果,但消费者在使用后发现效果不佳。消费者于先生于4月17日在某家店商场购买了一台宣称具有净化空气及消除甲醛的“空气新鲜机”。
于先生购买回家后,发现使用效果不佳,最后商场因虚假宣传被当地工商局责令退款并处以2000元的罚款。
4月17日于先生在当地商场购买空调时,销售人员向其推售一款净化空气及除甲醛功能齐全的“空气新鲜机”。因为刚搬进新居加之妻子怀孕,他便决定花费2499元购买了一台“空气新鲜机”。回到家后,于先生对“空气新鲜机”进行测试,结果发现,一天后仍能闻到家具散发的气味,随后于先生还发现该机器外包装上标注的网址也为假冒。
接到于先生投诉后,临桂县工商局对这台机器进行了检测。经检测,“空气新鲜机”能使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下降40%。但试验室是密闭空间,通常家居环境无法实现密闭。“空气新鲜机”虽然能降低空气中的颗粒物含量,但是颗粒物归于“物理污染”,而甲醛等有害气体归于“化学污染”,去除原理并不相同,技术检测人员并未发现“空气新鲜机”有明显的去除甲醛的功能。
技术检测人员表示,不宜轻信宣称能去除甲醛的空气净化器。当前,最佳消除甲醛的方法不是空气净化器,也不是活性炭或柚子皮等,而是开窗通风。
据此,临桂县工商局认定商场行为构成虚假宣传,依法责令商场退款,并对商场处以2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