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_hongyanxue(好居网用户) 3411天前 / 阅读 :
【好居家电网】据最新消息显示,中国外交部钓鱼台宾馆管理局起诉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理由是飞利浦进行涉及钓鱼台国宾馆名称的虚假宣传。
据了解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件。据法院公告显示外交部钓鱼台边关管理局称,飞利浦(中国)有限公司在产品宣传过程中擅自利用钓鱼台国宾馆的知名度及声誉,虚构事实,借“钓鱼台国宾馆”来提升自己品牌形象,此行为已经构成虚假宣传。
对此律师在接受访问时表示,飞利浦的行为涉嫌构成虚假宣传,《广告法》第四条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分别对虚假广告和利用广告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作了禁止性规定,而且都规定了处罚种类及幅度不同的罚则。所以对于飞利浦的行为,工商机关可以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该行为还涉及到对原告名称权的侵害,所以,还可以依法追究飞利浦的民事侵权责任。
公告称,外交部钓鱼台宾馆管理局要求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涉及原告名称等内容的虚假宣传,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0万元。
根据公告,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旗下空气净化器产品在网络媒体上进行的宣传中称,该产品是“钓鱼台国宾馆专用空气净化设备”,“负责2014年APEC会议期间钓鱼台国宾馆的空气净化任务”,“被用在钓鱼台宾馆服务各国首脑”等等。
赵占领表示,企业在市场宣传推广过程中,一定要在法律的框架内,不可采取直接违反法律的做法,否则可能面临着民事诉讼甚至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事件回放:
2014年11月,媒体广泛报道,飞利浦空气净化器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第二十二次工商领导人峰会期间,进入钓鱼台国宾馆。
飞利浦空气净化器代言人李晨也在其个人微博上表示:”#我要呼吸APEC空气#有一种洁净空气叫APEC空气,各种“APEC蓝”照得北京特别舒服。也算是个老北京,当然希望这种清新的空气能一直相伴,感谢@飞利浦中国,为所有人#守护全世界最重要的那片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