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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盲买”可到工商部门投诉

达夫 达夫(好居网用户) 4071天前 / 阅读 :

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权利要求商家在购买合同上标明商品所含的成分,商户也有义务在合同中标明所购家具的材质。

消费者在购买实木家具,票据上标明家具的材质本是一件很正常的事,然而,近日有消费者反映,自己遭遇了“盲买”尴尬。张先生在商场购买家具时挑选了一套胡桃木的家具,但在开票据时,销售人员却不愿意写明家具材质,这让张先生感到非常困惑。

小编在了解情况后,也走访了家具卖场进行调查。发现“销售实木家具不在票据中标明家具使用的材质”是个普遍现象。有的销售员告诉小编,“购买家具以样品为准,如果产品和样品不一致,消费者可以拒收。”但就是不肯在票据上写明材质。而其他商家则声称,票据上不标明材质,属于卖场的规定。

商家的这种行为合法吗?商场有没有约束商户的责任?小编咨询律师表示,商家这种行为并不合法,这种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是有权知道家具是何种材质制成的,并在票据或合同中应有明确的约定。对于商场有没有责任约束商家相关销售行为的问题,律师说,商场是有义务约束相关商户的销售行为的,如果订立的合同是跟商场签订的,消费者因为购买到虚假商品而产生损失,那么商场要负连带责任。

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权利要求商家在购买合同上标明商品所含的成分,商户也有义务在合同中标明所购家具的材质。即使是使用统一的票据,也可以在补充协议当中标明材质,如果商家不标注,那么就可以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