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_hongyanxue(好居网用户) 3403天前 / 阅读 :
【好居家电网】28日国家质检总局对2015年度第二季度储水式热水器抽样检查结果报告出炉。此次抽检涉及天津、辽宁、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四川等11个省、直辖市5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产品中,抽检结果显示,其中16批次不符合规定标准,不符合原因包括额定容量、24小时能耗系数、热水输出率等等项目。据统计抽检合格率为68%。
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2-20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储水式热水器的特殊要求》、GB 21519-2008《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T 20289-2006《储水式电热水器》等标准的要求。对储水式电热水器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在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对在接地系统异常时提供应急防护措施的Ⅰ类热水器的附加要求,额定容量,能效等级(24小时固有能耗系数、热水输出率)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