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晔(好居网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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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居照明网】雷士照明(02222.HK)公布,就帮助推进对公司前首席执行官兼执董吴长江、以及於去年8月被董事会撤职的数名前任副总裁的据称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潜在影响所进行的调查,公司董事会已设立一个独立调查委员会,公司已聘用法务顾问就吴长江从事的涉嫌犯罪行为和据称的不当行为,以及就根据所谓的质押、担保协议冻结并提取资金进行法务审查。
2013年9月2日至2014年8月4日期间,吴氏据称代表雷士照明(中国)与中国重庆的四家本地银行订立了14份质押/担保协议,将资金作为保证金质押以为五家实体的债务提供担保,相关贷款金额共计6.398亿人民币。
雷士中国已在中国向吴氏及多名其他被告人开展法律诉讼,包括提出十四份协议在法律上无效,亦无法由有关中国银行执行的权利主张,向吴氏及其他被告人提起总额约6亿人民币的索偿。中国法院已颁令冻结该等被告人的某些资产。基於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公司估计,以其他第三方索赔为前提,若雷士中国索赔成功,估计其可以从吴氏及其他被告人被冻结的资产中追回总额最多约3.22亿元人民币款项。
自2014年年底起,就吴氏据称代表雷士中国订立的质押和担保协议,雷士中国在中国向吴氏及其他被告提起了数宗法律诉讼。在该等诉讼中,雷士中国的立场是,所谓的质押和担保协议在法律上无效及不可执行。公司注意到审查的结果,而且正采取苞进行动以处理内部监控顾问确定的问题。公司已聘用同一内部监控顾问,以对公司及选定附属公司的内部监控制度进行跟进评估,以确保重大问题获适当处理。
雷士照明将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