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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学会2017年两院院士推选工作启动

刘阳 刘阳(好居网用户) 2640天前 / 阅读 :

作为我国科学技术和工程技术的最高学术机构,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2017年院士增选工作已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启动。

【好居网】作为我国科学技术和工程技术的最高学术机构,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2017年院士增选工作已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启动。

2016年12月30日,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分别在其官方网站挂出《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国工程院2017年院士增选工作日程安排》等10余份文件,其中载明了2017年院士增选的时间表。

这是院士制度最新一次改革后,两院迎来的第二次院士增选。

2015年,即院士制度大修后第一个增选年,两院对外公布的院士增选细则均提到,仅保留“院士提名(包括院士组成的特别提名小组)”和“有关学术团体”两个提名渠道,原有的“部门”推荐渠道被砍掉。这被认为是院士增选在“减少行政干预”改革方向上迈出的一步。

2017年的增选依然延续这一做法。根据公布的文件,候选人可单独通过院士(包括院士组成的特别提名小组)或有关学术团体提名,但不受理个人申请。文件还提到,候选人获得3位院士的提名方为有效,其中本学部院士应不少于两位。

2015年首次提及的“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的表述,今年也保留在了相关文件中: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军队系统参照执行)。文件还提到,候选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年龄超过65周岁的候选人,获得6位院士提名方为有效,其中本学部院士应不少于4位。

值得一提的是,在针对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方面,中国科学院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在增选年即2017年4月,中科院将函请被推荐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被推荐人进行组织审核把关,“包括确认被推荐人基本信息,是否有正在调查的政治、经济和品行问题,以及是否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等”。

《细则》是2016年12月5日经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会议修订的版本。《细则》称,相关审核结果将上报学部主席团审议,由学部主席团确认后,方为院士有效候选人,之后再将有效候选人名单通告全体院士。

2015年增选中采用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2014年9月29日学部主席团会议修订版),对此的表述还略显笼统:“对被推荐人资格进行审查,将审查结果上报学部主席团审议。”

根据两院对外公布的时间安排,2017年增选报送材料将在3月31日截止。中国工程院公布的文件还提到,在2017年6月的第1周,该院各学部第一轮评审,公布进入第二轮评审候选人名单并组织候选人材料公示。10月最后1周,各学部组织第二轮评审。再经全院全体应投票院士投票终选、主席团审议,确定当选院士名单。

2016年12月30日,中国工程院还对外挂出了《致全体院士的一封公开信》(以下称《公开信》),号召全体院士共同把好院士“入口关”。

《公开信》提到:近年来,一直有关心工程院发展的各方面人士反映,有的部门和单位“包装”院士候选人;有的候选人所在单位通过各种方式与院士“联络感情”;有的候选人想方设法“慰问”和“看望”院士,这些现象均有“助选”和“拉票”之嫌,也在广大科技人员和群众中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中国工程院党组为此重申:全体院士要旗帜鲜明地抵制院士增选中的一切不当和违规行为,谢绝候选人及其所在单位带有助选拉票嫌疑的各种拜访、汇报等行为,不参加候选人及其所在单位带有助选拉票嫌疑的一切会议、论坛等活动,不接受候选人及其所在单位赠送的任何礼品和礼金等。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是我国设立的科学技术、工程科技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截至2015年12月,中科院院士总数777人,工程院院士总数852人。

关于组织推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

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各直属分会,各省(区、市)建筑(土木)学会,各团体会员、各有关单位,各位会员: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17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6〕38号)的规定和要求,中国建筑学会2017年两院院士推选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1.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可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并当选为院士。被推荐人应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

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并当选为院士。

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我会推选范围。

2.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兼任技术职务的除外)。

3.凡2011、2013、2015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7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二、推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纪律意识,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推选工作。工作中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确保公信力。

2.各单位要将推选工作作为发现人才、举荐人才、凝聚人才的重要举措和抓手,扩大视野,主动作为,结合院士推荐(提名)渠道积极开展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广泛推选优秀科技工作者作为院士候选人。

三、报送材料内容

候选人材料纸质件及电子文件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确有无法回避的涉密材料,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及《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涉密材料的评审和管理办法》、《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中的保密规定》执行,通过机要渠道另行报送;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不得报送机密级及以上材料。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候选人的被推荐(提名)资格。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学术团体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纸质件18份,其中原件3份;

(2)《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的附件1纸质件18份,其中原件3份;

(3)《附件材料》的附件1至附件6纸质件1套;

(4)《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由材料提供者提供)2份;

(5)《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出具)2份;

(6)光盘1张,内容为《推荐书》、《附件材料》的附件1的word格式电子文件及《附件材料》的附件2至附件6的pdf格式电子文件(文件大小不应大于50兆)。

以上材料可登录中国科学院网站(www.casad.cas.cn)或中国科协网站下载、查询。

(7)同行专家评议表(格式见附件)纸质件1份。

2.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21份,其中原件6份,《提名书》内容要进行脱密处理。原件由候选人签名,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光盘一张,内容为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提名书》电子文件。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和使用说明书及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有关文件可登陆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或中国科协网站下载、查询。

(3)附件材料: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1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1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1套(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超过《提名书》中规定数量的附件材料,可提供目录清单。所报材料如需退还,请注明。

(4)同行专家评议表(格式见附件)纸质件1份。

四、报送材料要求

1.候选人材料需完整报送,且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相应电子文件一致。材料缺少或不完整的,报送的候选人材料无效。

2.候选人同行专家评议表应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获得同意推选的结果。材料上须有确认评议结果的专家签名,并附专家的工作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

五、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候选人材料请于2017年2月10日16:00前报送至中国建筑学会。

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906室中国建筑学会学

联系人:张松峰 臧奥奇 刘嘉帅

联系电话:010-88082241/2240/2242

电子邮箱:ascxxb@163.com